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文化传媒法律事务部主任程征律师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因此,恶意评分的用户可能会构成侵权,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,同时,那些针对演员的诋毁性评论,影响演员名誉的行为,根据行为的严重性,可能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、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。王中磊特别重视年轻导演的第一部作品。第一部作品代表了年轻导演接触电影创作一段时间之后,最直接最汹涌的表达欲望。这个东西如果充分且自洽,就应该全力去支持,不管它是什么类型或故事。华谊投资的《宇宙探索编辑部》就是其中比较典型的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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